2024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政府批准了 内政部关于修订第 480/2002 Coll.号《庇护法》的提案有关庇护程序和提供临时住所的规定。据部长马图斯-舒塔伊-埃斯托克(Matúš Šutaj Estok)称,此举旨在改进和简化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第三国国民的保护程序。
"将向首次在我国境内获得临时住所的难民提供为期 120 天的免费住宿。120 天后,只向弱势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发放的补贴金额为 不要更改," 内政部长说.因此,政府现在将就此类案件进行谈判 仅为发放的津贴额而不是其规定的延伸。
为离校者提供住宿津贴:
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包括亲属关系和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拥有不动产的限制条件下,才可享受该津贴。发放条件 自斯洛伐克共和国首次提供临时住所起 120 天内.如果时间较长,外派人员可领取住宿津贴:
- 接受物质援助的家庭成员、
- 领取人道主义援助补助金的重度残疾人、
- 年满 65 岁的人、
- 5 岁以下儿童、
- 照顾 5 岁以下儿童的单亲家长,或根据法院命令亲自照顾 5 岁以下儿童的人。
斯洛伐克共和国内政部移民局的庇护设施也为被驱逐者的住宿提出了类似的规则,但适用的人员范围较小。
交通部将不再根据《旅游促进法》提供住宿补贴。
如果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孩子启动了临时避难程序,则给予临时避难的程序也将简化。 难民或要求临时庇护的外国人。还应增加以下内容 解雇的新理由 临时避难和庇护程序。关于 多次申请 申请庇护的条件还规定了 "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申请人、寻求庇护者或获得辅助保护的外国人在斯洛伐克共和国领土上出生的子女,如果因出生而获得欧洲联盟另一成员国的公民身份,则不再被视为将直接被法律视为申请人,甚至不会启动庇护程序。
该法案将通过加速立法程序,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
资料来源:斯洛伐克共和国内政部新闻稿 [minv.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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