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政府批准了 内政部关于修订第 480/2002 Coll.号《庇护法》的提案有关庇护程序和提供临时住所的规定。据部长马图斯-舒塔伊-埃斯托克(Matúš Šutaj Estok)称,此举旨在改进和简化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第三国国民的保护程序。
"将向首次在我国境内获得临时住所的难民提供为期 120 天的免费住宿。120 天后,只向弱势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发放的补贴金额为 不要更改," 内政部长说.因此,政府现在将就此类案件进行谈判 仅为发放的津贴额而不是其规定的延伸。
为离校者提供住宿津贴:
只有在某些条件下,包括对亲属关系和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拥有财产的限制,才可享受该津贴。发放条件 自斯洛伐克共和国首次提供临时住所起 120 天内.如果时间较长,外派人员可领取住宿津贴:
- 接受物质援助的家庭成员、
- 领取人道主义援助补助金的重度残疾人、
- 年满 65 岁的人、
- 5 岁以下儿童、
- 照顾 5 岁以下儿童的单亲家长,或根据法院命令亲自照顾 5 岁以下儿童的人。